第(3/3)页 那是什么概念? 每三个人里面,就有一个人是兵! 不负责任地对标到现代社会,那就是三口之家,爸爸或者妈妈必然是兵。 可那个时候,大部分家庭都是八九个人,这是什么概念? 国内绝大多数的青壮年男女,都被编入了民兵的队伍。 七亿人民七亿兵,万里江山万里营。 这不是口号! 这是曾经实现了的目标! 就拿司辰奶奶来说,当年元孟县的民兵队大队长,可不是字面意思。 千万不要被这个“队长”误导了。 那时整个县的民兵队伍,都归她管。 人数最多的时候,发展到上万人的部下。 不信? 举个特殊栗子。 鲁省的省会城市,下辖的一个县,组建了11个民兵师。 共计1-5个营,1000多个连队,民兵总数14万人。 两年后,组建了民兵野战师—— 配备了五个步兵团和一个坦克营! 这是什么概念? 这只是一个县的国防力量! 还只是民兵! 当地领导大概是觉得有点夸张了,六一年,还进行了一次民兵大裁减。 精简缩编之后,该县民兵依然拥有900多个连队,共计13万人! 再举一个特殊的大栗子。 闽省,晋江,某地。 民兵3000余人,前线民兵为部队构筑工事、抢送炮弹、巡查海岸线等等。 那时候的全民皆兵,真不是一句口号,是真的发枪支弹药。 当时,若论谁是世界第一的拥枪大佬,不是米国,不是大毛,是我们! 来看一组数据: 五六年到六六年期间,56式冲锋枪生产出了76万多支。 56式半自动步枪,高达290多万支! 进入70年代,56式枪族的总量,已经大于1600万支! 至于子弹数量,据说太多,没能给出一个准确的数据。 此外,还包括67式手榴弹,生产数量超过10亿! 配给标准是,正规军人手四枚,全国民兵人手四枚。 当年的生产口号是: 不打三战用不完,打了也未必用得完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