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:共眠-《穿成奸臣的娇软青梅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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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烛火下~

    叶芷东想想,西凑凑,终于写出五百字,满满的一页,内容如下:

    景平帝十三年九月十三日。

    吾名沈宸。

    韶年。(是指八岁)

    幼时幸得叶府所助,承蒙贵人之恩,不求大富大贵,只求得问心无愧。此纸起誓,他日长大后若青云直上,不会因为私人恩怨,公报私仇,为难叶府的人!

    若与叶府之人有恩怨,可报官,搜集人证物证,做为呈堂证供,提供给官府。

    同时,不与官府的人勾结。

    不得对叶府的三小姐叶芷使用刑具或极刑~

    不得落井下石……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特此说明,叶府的人是指大庆朝尚书大人叶源一家。

    承诺人:

    毕。

    终于写完了!

    当事人执笔签名即可。

    揉揉发涩的眼睛,伸一个大大的懒腰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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